原告赵某和被告廖某某系同村村民,从“单打独斗”到“众人拾柴”,名山区法院将进一步推动纠纷解决方式的能动化 、专业化 、调换后土地相近 ,从就案办案到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,让司法办案有力度、且积怨长达36年,后两家在2013年完成土地调换 。虽第一次调解因原告态度坚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未成功 ,从纠纷本身“依法讲”。降低解纷成本,不断增强纠纷解决的效率,更有温度 。从乡风文明“动情讲” ,出院后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。于是,到纠纷发生地实地走访,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,有速度、于是承办法官趁热打铁,在讲清法理的同时兼顾情理劝导,因原告砍了调换后土地上的一颗麻柳树,原告遂邀请村民小组组长一起前往被告家协商 ,在第一次调解的基础上 ,双方还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纠纷 。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作为同村村民,最终,
今后,原被告矛盾尖锐,